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户籍管理守则
*时间:2018-09-18 07:5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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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籍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户口、户籍、身份证管理政策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按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相关手续。
二、协助公安派出所认真打印和填写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各种薄册、字迹端正,印章清楚、防止差错。
三、做好师生各项统计、登记表保证准确无误。
四、加强户口、户籍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师生迁入交来的户口、户籍。迁出、借用要有详细签字交接手续。
五、每年年终将办好的各种户口、户籍材料装订成册,按规定封存。
六、负责接待师生的查询工作,要做到热情、礼貌,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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