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人人学纪的浓厚氛围,新闻传媒学院党总支开展“党纪天天学”系列活动,旨在带动全院师生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期学习《条例》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之第十条。
原文如下: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为了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人人学纪的浓厚氛围,新闻传媒学院党总支开展“党纪天天学”系列活动,旨在带动全院师生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期学习《条例》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之第十条。
原文如下: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