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提高我院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学院2015年度整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坚持以教学科研工作为中心,坚持保运行、保重点、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就编报我院2015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经费是指教学业务费和行政教辅日常办公经费之外具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经费,如党建、后勤、教学、科技、学科、图书、设备、修缮、人员、外事、体育、学生、基建、其他等。
二、专项经费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由各部门本着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的原则申报,要与学院的整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科学合理精心编制。
三、各部门在填报专项经费预算时要在“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预算申报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同时要提供合理的测算依据。
四、对各部门上报的专项经费,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提交院党委会批准。经学院审批的专项经费列入学院2015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原则上不再追加。无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并于2014年12月22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专项经费预算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一并交财务处。
联系人:桂兰 联系电话:6585309
附件:预算填报操作步骤
财 务 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