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3 17: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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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实际,制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第二条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都要自觉参加经常性的政治理论与时事政策学习。
第三条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以及上级下发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第四条学习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四下午,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年至少安排学习不少于12次。除党支部安排的理论学习外,各支部也可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通过党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用辅导报告、主题发言、讨论交流、观看影像资料等形式。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精心指导并规范组织好教职员工理论学习,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包括出勤情况、学习内容、讨论发言要点等。
第六条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校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根据上级要求和党委安排,对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作出整体布置,具体包括:学期初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不定期购置或编印相关学习资料;邀请校内外专家,为不同层次的教职员工作形势政策报告;检查督促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
第七条 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由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组织实施,各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做好记录、撰写理论学习总结、档案归档工作等。
第八条党委宣传部对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组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重点考核各级党组织对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工作及计划上报情况,学习计划执行情况(如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次数、形式、记录和考勤情况等)。
第九条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终梳理理论学习情况,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
第十条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学习和研讨,严防“两张皮”。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学年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根据学校下发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第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中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学思结合,学以致用。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4年度教职员工政治理论重点学习内容(参考)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重点学习内容(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