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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级新生将于9月25日(周一)开始上课。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新生排选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9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新生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9月15日前教务处完成公共课排课;
3.9月17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专业课排课;
4. 9月18日至22日期间,各二级学院组织所属学院新生选课。
二、教学工作安排
(一)工作安排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指导性文件,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按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
2.因故不能按教学计划开出有关课程,或者有开课学期调换、增减课时、新增课程等变动,必须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见协同网)、《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新增课程填报表》(附件),由开课学院分管院长审批,送教务处备案,方能执行。跨学院落实专业课教学任务时,请相关学院积极配合,充分协商,共同落实好课程教学任务。
(二)教学资料填写
每位教师需填写所担任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学任务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教师留存,一份交开课学院或相关部门,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因目前运行两套人才培养方案,重修课程需按照原培养方案课程号开班;
2.专业课排课结束后(9月15日),排课功能将自动关闭,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不能再进入系统改动排课相关信息;
3.周六、周日全天和工作日晚上原则上一律不排专业课。
联系人:葛根左拉
联系电话:0471-6585227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新增课程填报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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