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第二批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开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人员范围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同步进行,时间为2019年6月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所属学院

专业

6月3日

上午8:30时

经济管理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济学、应用化学和分析化学、蒙文信息处理、历史学

下午15:00时

蒙古学学院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楼12楼会议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2.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5年的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向学校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学校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每人20分钟,说课内容自定,说课形式可以采用板书或PPT。说课以外加试5--10分钟的互动交流。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地点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楼8楼

(三)面试考官组

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9人组成。

(四)面试程序

1.抽签决定应聘人员面试顺序;

2.面试实行百分制。各考官根据说课情况,独立逐项进行现场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3.本岗位人员全部面试结束后最终宣布成绩。

三、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60%+科研业绩成绩×40%。

+按照学校科研量化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科研业绩进行量化评分。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咨询电话:0471-4679327、6585072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