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相关部门:
为加强学校宣传阵地建设,做好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工作亮点展示和形势政策宣传,学校党委宣传部对校园宣传栏进行了重新分配。请各院系、相关部门,按照宣传栏的分配情况,围绕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更新宣传栏(包括上、下两栏,确保上栏不出现广告内容)。
宣传栏应落实《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宣传栏使用管理、督导检查制度(暂行)》,做到每学期更换不少于4次,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字迹清晰、语言文字规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版面设计应图文并茂,色彩和谐、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张贴应平直、牢固、美观。此项工作已纳入各院系、相关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1:宣传栏布局图
附件2:宣传栏分配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