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窗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浏览次数:

  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窗帘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窗帘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NMGMA-2020-02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窗帘采购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2639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本次采购内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0年07月01日至 2020年07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30时,下午 2:30— 5:00时到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资料

  4.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4.3近六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4.4近六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

  4.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

  (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胶装成册。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根据《财政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 下午:02: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B座1316室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 下午:02: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B座1316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B座1316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661087722

  账户名称: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账号:86151010142100030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浩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