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校基础设施维护与改造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管发〔2024〕3号)要求,后勤管理处现面向全校征集2026年大型修缮项目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仅限各部门、学院所属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性质:属于《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大中修工程”,即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结构、附属设备设施或主体构件,对相关专业系统进行维修改造。
2.内容涵盖:
办公用房:房屋承重结构、围护结构、装饰装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电梯、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系统等;
附属设施:办公区室外管网、地下车库、道路等维修改造。
二、报送要求
1.材料内容:
《2026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大型修缮意见表》(需注明项目名称、所属部门、建设地点、维修内容等,格式见附件);
2.材料格式: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后勤管理处基建科,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后勤管理处邮箱:hqglc@imnc.edu.cn。
3.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前(以扫描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工作流程
1.各部门、学院负责梳理本单位需求,按要求提交意见材料;
2.后勤管理处对维修意见进行汇总、初审,形成初步方案;
3.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对照上述要求,确保项目符合征集范围,避免报送日常小额维修项目;
2.材料需真实、完整;
3.联系人:卓日格图,联系电话:0471-6585564,办公地点:敏行楼三楼306。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6年大型修缮意见表》(模板)
后勤管理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