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下列人员被确定为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蒙古学学院4人:额日德木图、佟金荣、扎拉嘎夫、阿力坦斯那嘎;
2.文学院2人:孙艳、韩玉英;
3.外国语学院5人:敖登、胡日查毕力格、白红梅、海拉、红鸽;
4.新闻传媒学院3人:魏秀兰、毕力格巴特尔、成格乐;
5.学前教育学院2人:乌日罕、王旎;
6.基础教育学院1人:海鹰;
7.音乐学院5人:郭晨、包为为、包秀兰、唐琨、格日乐巴图;
8.体育学院3人:额布日乐图、吴那仁朝格图、包金海;
9.美术学院6人:伊丽亚、格日乐、乌云、芬笋得日、海军、马迎春;
10.公共管理学院3人:阿斯曼、马冬梅、白根小;
11.经济管理学院3人:李延茂、代勤、敖日罕;
12.法学院2人:胡玉荣、王海锋;
13.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人:乌云其其格、高晶英;
14.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3:金罡、姚浩斯拉、包巴雅力格;
15.化学与环境学院4人:田中兴、吴哈斯、萨茹拉、乌依勒斯;
16.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苏亚拉、呼斯勒图;
17.民族学学院1人:阿娜尔;
18.党政办公室、党委统战部1人:高帆;
19.党委组织部、工会1人:闫晋亮;
20.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1人:乌日柴呼;
21.团委、离退休工作处、就业指导处1人:包金钢;
22.党委学生工作部1人:韩争运;
23.教务处1人:姚全福;
24.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1人: 新吉乐;
25.人事处1人:包青春;
26.保卫处1人:赵瑞俊;
27.审计处、财务处1人:徐法仁;
28.后勤管理处3人:迎春、陈国军、那尔松;
29.图书馆3人:包桂英、凯歌、布仁图雅;
30.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语言与翻译研究中心、民族教育研究中心、创新创业学院1人:阿荣其其格。
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向学校反映。
联系电话:6585510;6585582。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