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校将在3月8日至3月31日期间组织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重考,为保证重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重考学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16日。届时“教务管理系统”将开放学生网上报名权限,请各二级学院提醒相关考生,同时做好复习准备。
重考考试报名准备工作流程:教务处初步审核下发重考班开班数据及学生名单(附件1)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及时完成数据名单的核查?核查无误后通知学生,督促学生按时报名。
(一)考试范围
1.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以及缓考已受理的学生参加本次考试;
2.期末考试中作弊、取消考试资格及无故旷考的学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考试安排
1.重考课程开班:各开课二级学院根据重考开班数据在2021年3月11日前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
2.排考:公共课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2)中的时间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自定,开课二级学院于2021年3月17日—19日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
3.公共体育、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及专业课暂不要求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考试,开课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排考方式。
(三)考试安排结果发布:
1.教务处于2021年3月20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发布排考结果,届时考生和监考教师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2.公共体育、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课程2021年3月21日前自行发布考试安排,应包含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信息。
(四)成绩录入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4月3日24:00期间教师完成网上重考成绩登录,纸质版成绩单请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工作要求
(一)考务安排
考场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考试人数和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以混合考场即一个考场多门课程考试为主,每一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教师,负责领卷、检查考生证件、发卷、监考和回卷工作,监考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
(二)试卷印制
本学期重考试卷的印制及发放工作由各开课二级学院自行负责,请各开课二级学院务必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三)考试提醒
考试周开始前请各二级学院再次提醒学生准时持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并向学生强调诚信考试的重要性,严肃考风考纪。
三、违规处理
(一)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教务处将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提请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对于在试卷印制、管理、监考、成绩评定等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教师或行政人员,教务与科研部将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提请学校按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理。
四、报名操作流程
(一)登录“教务系统”( )学生端,点击页面左侧的“重修重考报名”;
(二)弹出页面的左上角点击“重考报名”,选择相应课程点击“报名”;
联 系 人:姚全福、葛根佐拉
联系方式:6585257
附件:
1.重考班开班数据及学生名单
2.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教务处
2021年3月7日
- 附件【附件2 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 2021春重考开班数据.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