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初重考定于2024年3月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重考学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7日—3月8日。届时“教务管理系统”将开放学生网上报名权限,请各二级学院提醒相关考生,同时做好复习准备。
重考考试报名准备工作流程:教务处审核发送重考班开班数据及重考学生名单(附件1)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完成数据、名单核查?核查无误后通知并督促学生按时报名。
(一)考试范围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以及缓考已受理的学生参加本次考试;
2.期末考试中作弊、取消考试资格及无故旷考的学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考试安排
1.重考课程开班:各开课二级学院根据重考开班数据于2024年3月6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开班工作;
2.排考:公共课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2)中的时间排考;专业课考试时间自定,开课二级学院于2024年3月9日—3月11日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排考;
3.《公共体育》《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思维与训练》等课程暂不要求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排考,开课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排考方式。
(三)考试安排结果发布
1.教务处于2024年3月12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发布排考结果,届时考生和监考教师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2.《公共体育》《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思维与训练》等课程于2024年3月12日前自行发布考试安排,应包含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信息。
(四)成绩录入时间
2024年3月15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教师完成网上重考成绩登录,纸质版成绩单二级学院存档。
二、工作要求
(一)考务安排
考场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考试人数和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可安排一个考场多门课程考试的混合考场。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负责领卷、检查考生证件、发卷、监考和收卷工作,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监考要求履行职责。
(二)试卷印制
本学期重考试卷统一在学校打字室印制,请各开课学院务必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三)考试提醒
考试周开始前请各二级学院再次提醒学生准时持学生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向学生强调诚信考试的重要性,严肃考风考纪。
三、违规处理
(一)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教务处将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提请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对于在试卷印制、管理、监考、成绩评定等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教务处将依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四、报名操作流程
(一)登录“教务系统”(http://211.82.176.48/academic/common/security/login.jsp)学生端,点击页面左侧的“重修重考报名”;
(二)弹出页面的左上角点击“重考报名”,选择相应课程点击“报名”。
联系人:葛根佐拉
联系电话:6585257
附件:1.重考班开班数据及学生名单
2.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
- 附件【附件2 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 重考班开班数据及学生名单.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