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下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安排分为维护教学计划、排课流程和时间安排、组织学生选课、选课结果处理和选用教材等五个阶段。
二、各阶段工作要求
(一)维护教学计划
为了确保下学期排课、选课工作顺利进行,专业所属二级学院严格将本专业已确定的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于排课之前完善系统内课程信息。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新增课程,各二级学院需填写《新增课程填报表》(见附件1),并报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由教务处负责初始录入后二级学院可正常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录入。
(二)排课流程和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2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
本专科的《大学语文》《大学外语》《公共体育》课程由教务处设置课程分组(即合班),对分组限定授课时间;其他公共必修课程、师范类专业公共课程,由教务处设置课程分组,开课学院限定授课时间。
开课学院根据课程分组情况和课程教学要求开设课程班,并安排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和授课地点。
2.第二阶段: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开课学院对专业课(必修、限选、任选)和各学院开设的公选课等课程开设课程班,安排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和授课地点。原则上周四下午、周六、周日不允许排课。超星尔雅等其他平台在线公选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开课。线下公选课是供全校学生选课的资源,为不制约全校性选课,课程时间须安排在工作日9-10节。《形势与政策》课程因线上合班授课,允许工作日9-10节排课。
3.开设重修课程
正常情况下重修课程不单独开设重修班,如因教学计划变更导致课程号不同,需开设重修班。重修班选课时间与第二轮选课时间一致,学生报名后要跟随课程班正常上课和考试。
4.提前进行公共课集中选课
在组织学生选课开始之前,开课学院要统一为学生选取除《大学语文》《大学外语》《公共体育》《创新创业思维与训练》以外的其余所有公共课,必修实践环节和专业必修课也要由开课学院统一为学生选课。
(三)组织学生选课
1.第一轮选课(教学计划正常时间选课)
(1)选课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9日
(2)选课要求:第一轮选课开始前(2024年5月13日),开课学院对所有课程班做选课限制,可有效避免学生选错课程班。本轮选课不允许在教学计划中跨学期选课、不允许课表中出现上课时间冲突、不允许跨专业选择任意性选修课。
选课限制方法:教学运行子系统->选课管理->选课准备->选课限制->对课程班进行限制->查询->维护->班级设置(无)->增加新班级->允许选课->添加。
2.第二轮选课(教学计划延迟选课或提前选课)
(1)选课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2)选课要求:第二轮选课开始前(2024年5月21日),开课学院对所有课程班解除选课限制,本轮选课允许在教学计划中跨学期选课、允许课表中出现上课时间冲突、允许跨专业选择任意性选修课。
解除选课限制方法:教学运行子系统->选课管理->选课准备->选课限制->对课程班进行限制->查询->维护->班级设置(有)->删除行政班。
(四)选课结果处理
选课结果处理在第二轮选课结束后立即开始,于2024年6月5日结束。此后,各二级学院排课、选课结果均不允许改动。
1.必修课,出现选课人数严重少于课程班容量时(选课率严重低于100%):①一个课程号下存在多个课序号,课序号与课程班一一对应,将该课程班下已选课的学生转移至其他课程班,然后停开该课程班;②一个课程号下只有一个课序号:可能仍存在大量未选课的学生,开课学院应核实情况后对其进行处理。
2.限选课、任选课和公选课,选课人数少于15人时:①一个课程号下开设多个课程班,将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班中已选课的学生转移至其他课程班,然后停开该课程班;②一个课程号下只开设一个课程班,开课二级学院需通知已选课学生,然后停开课程班。
停开方式:选课管理->名单维护->方式二:按课程维护->确定->停开。
(五)选用教材
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各二级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在教材征订系统中选用教材,由教材建设科统一组织征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教师个人信息是统计教学状态数据的重要基础,是教学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的完善工作。教师(包括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可凭工号及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个人信息完善后,各教研室主任要逐一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实验室主任登录实验管理系统,负责完善实验室基本信息,并通知实验课教师在实验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3.请各二级学院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按照工作日程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
4.学生选课前,必须先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后,方可选课;各二级学院同期安排专家组对所属学院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
联系人:尹煦、葛根佐拉
联系电话:6585257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新增课程填报表
2.2024秋重修课程信息
教务处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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