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掌握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解决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教学第十周至第十一周(10月28日—11月10日)。
二、教学检查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院自查,10月28日—11月3日之间完成。由各二级学院制定方案,自行组织开展。充分发挥二级督导监督和评价职责,形成详实的自查总结报告。
第二阶段为学校专项检查,11月4日—11月10日之间完成。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检查组,深入二级学院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分组及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学检查内容
(一)二级学院自查项目
1.本学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与教学计划变更情况。
2.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授课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个人教学资料的完备情况;各教研室听课评教情况;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等)。
3.实践教学情况(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等)。
4.期中和期末试卷自查情况(2024年春季学期各教研室期末考试和2024年秋季学期各教研室期中考试命题质量、试卷评阅等)。
5.2025届各专业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
6.2024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教材选用、使用情况(“马工程”教材、新选用教材、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教材、自编讲义使用情况等)。
(二)学校检查项目
1.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2024年10月28日—11月10日期间分组开展听课评教活动,每位委员听课次数不低于5次。
2.各专业教学大纲、课程评价标准编写情况。
3.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4.课程思政建设和教学改革情况。
5.学院二级督导履职情况。
6.学院全员听课评教活动开展情况。
7.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方案及自查总结报告。
四、教学检查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二级学院督导组为主体的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自查工作方案,对上述内容逐项检查,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
五、教学检查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11月1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方案和自查总结报告(加盖学院公章后的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专用邮箱。
联系人:朝鲁门、袁晓萍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电子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教务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