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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01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教学第18、19周(即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5日)。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推进优良学风、考风建设,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要求,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须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命题、试题审核、监考教师培训、考试组织和考试过程的检查巡视等工作。

2.考前各学院要召开期末考试专题工作会议和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使监考教师明确期末考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监考工作职责。

3.考前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使学生对考试作弊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全面的了解,对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教育学生诚信应考。

4.每场考试前各学院要安排好考场座次,清理课桌上涂写内容及课桌内所有物品;监考教师需认真核对考生学生证和身份证。

二、把好试卷质量关,做好命题保密工作

(一)试题要求

1.命题:课程编号、教学大纲、教材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命题,采用分级教学的课程,可单独命题。每门考试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或命题小组统一命制两套试题(每套试题包括A、B卷),试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命制。试题印制时由学院从中随机抽取一套供考试使用,另一套封存备用。

2.试题格式:严格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及评分标准”格式编排(相关新的要求和模板详见附件2、6、7、8),A4纸打印,打印稿应保证字迹清晰、卷面整洁。

3.审题: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题密封袋”密封并由审核人和命题人在封口处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试题、评分标准分别装袋)。学院教学秘书检查后签收,将试题存放学院保密办公室。

4.特殊要求:凡需要使用计算器或词典等辅助工具的考试课程,须在试卷上明确注明并提前告知学生。凡未注明者,考试时学生一律不准使用相关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

(二)命题与试题保密工作

1.试题的交接、印刷、保管、发放等环节均在学院试卷保密办公室完成。开考前50分钟由学院教学秘书领取试题,教学秘书领取试题后要严格保管和分发,确保试卷的保密与安全。

2.试题命制及审题工作均由各学院负责。命题负责人须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附件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附件4),经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留存。

3.参与试卷命题、审核、送印及领取的教师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试题的安全,考试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不得在网上传送试卷文件。

三、考试时间安排

1.考前工作安排:

(1)公共课排考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5日;

(2)专业课排考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12日;

(3)排考结果发布时间:教务处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排考结果,监考教师和考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及地点。

2.考试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5日。

(1)随堂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

(2)公共课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月27日;

(3)专业课考试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5日;

(4)考试周每日三场考试,上午8:00—10:00时;10:20—12:20时;下午15:00-17:00时。

3.公共课考试时间(见附件1)和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地点由开课学院安排;随堂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四、试卷评阅、复查与成绩录入

试卷评阅、复查、成绩登录按《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成绩录入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15日。

五、试卷装订

凡考试课程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监考记录单

3.考场座次表

4.《XXX》课程评价标准

5.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全部课程填写)

6.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笔试课程填写)

7.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8.成绩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需教师签名)

9.试卷分析表(教务系统打印,需教师签名)

10.A、B两套空白试题、空白答题纸

11.考生答题纸(答题纸份数应与试卷封皮人数、监考记录单人数、试卷分析表人数、成绩单人数相吻合)。如同一门课程分册装订的,可在第一册装订如上内容,其余分册可只装订学生答题纸。

六、考试督查

1.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考试及阅卷工作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监考人员到岗及监考情况,学院考场巡视情况,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情况,阅卷及试卷复查情况,成绩登录情况,并定期在网上公布期末考试动态。

2.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以及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考试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需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考风考纪情况、阅卷评分情况、各门课程的命题质量、考试方式方法改革等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月15日前将考试总结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wc@imnc.edu.cn。任课教师也应对自己所承担的课程考核方式方法、体会、分析、效果、学生反响、建议等进行反思总结。

八、其他事项

1.依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相关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较之前有较大调整,教务处后续将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和辅导。

2.各学院须进一步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评价标准”,阅卷结束后各课程均须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均须保存平时成绩采集最原始材料及期中考试试卷。非笔试课程须填写“非笔试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审批备案。

3.缓考手续的办理:学生缓考手续考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4.参加考试的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禁止将书包、手机、电子词典等物品带入考场。

5.在考试各环节中,如工作人员出现违反学校考试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学校将对责任人及所在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联 系 人:尹煦、葛根佐拉

联系电话:0471-6585257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卷命题规则

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表

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

5.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非笔试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

6.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考试卷模板

7.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答题纸模板

8.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9.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模板

10.《XXX》课程评价标准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