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加强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级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科研处(社科处)对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本次结题后不单独受理个别结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以来所有到期而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年初递交结题材料不全的各类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1.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2.已发表的论文、专著作为结题成果的需要提交复印件1份(论文封皮目录及论文全文页面、专著复印封面、内容简介、前言和目录页),以立项其它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作为结题的课题递交项目立项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如专题报告、专利证书、计算机软著作权证书、获奖证明、样机、样品、计算机软件等)1份;
4.结题成果附件单独装订;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于11月4日前将结题材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见附件)及成果佐证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社科处)220室。
四、对超期未办理结题项目的处理
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验收不通过的,按照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联系人:孙玉波 18047107588
唐克拉 1514811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