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社科办及内蒙古社科办最新通知,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1、今年申报实行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去年申报数量;若去年没有申报的单位,原则上限报2项。
2、有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类型)结项优秀的负责人,在申报新项目时,不受指标限制。于6月25日前把名单发至科研处(科研处)邮箱,项目信息包括批准号、项目名称、负责人、责任单位、结项证书号、结项等级(制表发送)。
3、有以下情况的不予报送:不符合《基金管理办法》《申报公告》要求;连续申报三年未立项,成果无实质性修改的;80%完成度的申报成果字数不足12万字的;申报成果已经在国外出版或发表过的;出版社推荐信息与申报汇总表信息不一致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