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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2日   来源:    点击量: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院教学工作的监督、评估和决策咨询机构,在学院的教育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学院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监控,进一步完善我院的教学督导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教学指导委员会实施办法。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小组成员组成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小组成员,由院长直接聘任,组长一名,成员 4 人。小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有关教学方针、政策、法规、措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同等级别,有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熟悉教育教学工作业务,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

3、深入实际,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已,实事求是;

4、热爱教学指导工作,在教育教学中进行更新、改革、探索并取得成果,能积极发现并勇于接受教育教学改革中产生的新生事物,推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工作职责

1、审议和指导各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并负责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审议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教改及学风建设)规划;

3.对学院日常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违犯教学秩序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建议和改正意见。

4、组织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负责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学考核,搞好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评定院级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并向学校推荐校级教学质量优秀教师。

5、收集、分析、研究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协调和反馈工作。

6、对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7、审定学院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建设计划,对设备、资料的购置提出咨询意见;

8、提出或审议学院教学研究课题、教学成果、重点课程,指导学院的教学研究工作;

9、审查学院内其它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

三、指导工作程序

1 、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要点制订工作计划。

2 、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选择适当的时间、方式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现场调查。

3 、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指导任务后,要及时通报结果,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商改进措施。

4 、每学期结束,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写出总结。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7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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