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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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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2日   来源:    点击量:

1、领导和主持全院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决定、指示、规章制度,组织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

2、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订学院教学、科研、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指挥、协调教学工作运行,搞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抓好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学风建设、教风建设、学籍管理等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4、管理学院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审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评价学术论文,审核重点课程教材。

5、主持学院教务科研会议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学院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党、政、工、团等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6、认真搞好教职工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教职工的聘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培养好学科带头人。

7、关心学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开展育人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协同党总支、支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学院经费预算、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9、组织领导好学院物资管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图书资料、档案、信息等工作。

10、关心学院教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同党总支、支部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11、组织、检查学院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执行考核、奖惩制度。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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