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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学学院(翻译学学院、翻译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2023-09-21 16:42  

1、对学院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督查、尤其是检查系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情况。

2、检查备课、上课、课程计划、实验、实习、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并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写出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

 3、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座谈、抽查等活动,为我系教学改革提供参考意见。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听课时,填写内蒙古民族高等专课学校听课记录表,对教师教学情况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

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系反馈。

4、参与教学评估工作。每学期适当组织师生座谈会,了解和反馈师生对教学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及建议。

5、调查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情况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并向系反馈。

6、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拟定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为系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7、总结和推广好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8、总结和推广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科学研究。

 9、定期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学习教育理论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和探索指导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指导水平。

10、教师不得拒绝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深入实际,做到实事求是,办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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