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大力宣传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进一步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繁荣发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提高学生运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能力,我院决定开展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诵读/书写中华经典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院非毕业班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1、比赛内容
以《中华经典诵读蒙汉文选篇》(第一、二辑)收录的作品为主要内容(参赛学生请到团委办公室提取复印材料),可节选内容。蒙古语诵读使用蒙古语标准音,汉语诵读使用普通话;蒙文书写须使用同一蒙古文标准写法,汉文书写使用规范汉字。
2、比赛活动方式及程序:诵读比赛设预赛、决赛;书写比赛设决赛制。
3、比赛活动要求:参加诵读比赛的选手必须用蒙汉两种语言诵读作品,诵读总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属于蒙古族文化原创经典,的作品先用蒙古语标准因诵读,再用汉语普通话诵读;属于汉文化原创经典的作品先用汉语普通话诵读,再用蒙古语标准音诵读。诵读比赛由高到低选拔男、女各2名选手参加自治区复赛。
参加书法比赛的选手必须用蒙汉两种文字书写作品。书写形体:软笔、硬笔任选一种书写,其中汉文书写可在隶书、行书、楷书三种书体中任选一种,参赛作品必须是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生造字和错别字。蒙古文书写须按蒙古文正字法要求书写,在正楷和行书中任选一种。
书写要求:硬笔书写作品规格不超过A4纸,软笔书写作品规格不超过四尺整张。书写比赛选拔若干件优秀作品报自治区组委会。
4、比赛活动时间:
诵读活动:6月13日晚7:00在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预赛,6月15日晚7点在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决赛;书写活动:6月9日晚7点在教学楼106室举行书法决赛。
三、其他
请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对诵读活动和书写活动各选拔2至3名选手参加。并于6月6日前将名单统一报到团委办公室,联系人:郭晨。
共青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