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我系消防工作,坚决杜绝重大恶性火灾和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消防系列》,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以系党政领导挂帅,组建防火领导小组(详见附表名单)。
二 系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本系的防火安全工作,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术。
三 要有专人负责重点部位,如语音室、会议室、资料室、电脑打印室。
四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要关闭室内电源,不准乱扔烟头。
五 要保管好校方提供的所有消防器材,保证完好、无丢失、无损失。器材、设施不全的及时报告学院防火委员购置。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