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外语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完成学院 对外语系日语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的各项要求,我系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了《外语系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随后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英语专业陆续升本,这两个专业的毕业论文管理工作需要纳入本办法,因此将本办法修订如下:
一、安排指导教师
1、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应承担指导毕业论文的工作。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采用双选办法确定。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确认工作应在第7学期的10月30日前完成。
4、教研室应提交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安排情况表。
二、选题
1、日语专业学生依据《外语系日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确定选题方向。
2、英语专业学生依据《外语系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确定选题方向。
3、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学生依据《外语系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确定选题方向。
4、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并由指导教师最后确认。
三、开题
1、开题组织
教研室组织教师组成开题小组,集中对学生的论文选题进行评估。第7学期的11月1日前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开题的评估工作,并对学生论文题目进行确认。
2、开题时间
第7学期的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开题工作。
3、开题验收
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开题情况进行审核。
四、论文撰写
1、论文格式:日语专业学生依据《外语系日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执行;英语专业学生依据《外语系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执行;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学生依据《外语系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论文初稿完成时间为第8学期的2月20日前。
3、论文定稿提交时间为第8学期的3月20日前。
五、论文评阅
1、评阅标准
(1)格式规范
(2)文字正确
2、完成评阅时间
评阅教师应于第8学期的4月15日前完成论文评阅,并填写论文评阅表。
3、评阅表填写
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评阅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4、评阅表验收
由系毕业论文验收组对评阅表的格式、文字以及署名进行复查,验收。
六、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
每年答辩时间为第8学期的4月20日---25日。
2、答辩组织
毕业论文答辩由日语专业教研室组织。由指导教师组成论文答辩专家组。答辩专家组成员不能少于3人。
3、答辩记录
要求内容完整。
4、答辩表填写
要求毕业论文答辩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5、答辩验收
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对答辩工作进行验收。
七、论文评分
1、论文总分为100分;其中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教师评分占30%;答辩分占40%。
2、评分表填写: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3、评分表验收:由系毕业论文验收组对评分表的格式、文字以及署名进行复查、验收。
八、论文验收
1、验收时间
毕业论文的验收工作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进行。
2、验收组织
毕业论文验收的截止时间为第8学期的4月30日。
3、验收标准
(1)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符合本专业对本科毕业论文的各项要求。
(2)毕业论文评阅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3)毕业论文评分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4)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5)上述四项要求全部达到,方能验收存档
九、毕业论文成绩登录、报送
论文验收完成后,教研室应提交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单。
十、论文存档
论文经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系里妥善存档。
本修订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由外语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