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评教制度》,切实增强外语系学生评教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组织我系全日制学生在学期间参加评教工作,不参加评教的学生除不能参加网上选课、网上登录和查询成绩外,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学生评教对象涉及为我系学生授课的全体教师。
二、学生网上无记名评价方式的组织:每学期教学第九周,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网上无记名评价。网上无记名评价重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予以反馈,促进教师主动反思教学过程的成功与不足,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三、学生集中纸介评教方式的组织:每学期教学第十周,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班级进行纸介评教。纸介评教为综合性评价,评教内容有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和教书育人等五项,具体评分标准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纸介评教侧重于做出评判和打分,为教师工作考核提供参考,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系办公室在组织各班级进行纸介评教及分数统计过程中,有权利要求相关任课教师规避。分数统计人员要如实统计,系主任将按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的分数统计人员将严肃处理。
五、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系办公室将学生网上评教数据反馈给各教研室主任,各教研室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评教数据的反馈范围,并及时反馈。
六、一个学年结束后,系办公室将汇总专任教师两个学期的纸介评教分数,对在学生纸介评教中总得分名列前5%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学生纸介评教中总得分排后10%的教师,要安排指导专家,由指导专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培养指导方案,给予及时的帮助,尽快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七、本制度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由外语系系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