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并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外语系申报教材订购计划规程。
一、主讲教师依据教材选用原则提出教材使用版本,详细填写《教材订购计划表》,包括系、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主编姓名、出版社、出版日期、版次、使用专业、年级、订购人等有关信息,报送课程负责人。
二、课程负责人召集课程组成员集体讨论认定,并上报教研室主任。
三、教研室主任汇总各课程《教材订购计划表》,认真审核签字后,上报系主任。
四、系主任召开系务委员会专题会议,集体审核讨论要上报的所有教材选用方案。必须在确保教材质量,提高教学水平的前提下选取最优教材选用方案。
五、教材一经选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确因选购的教材不适应教学基本要求,必须由主讲教师提出书面报告,按照以上程序审批。
六、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由外语系系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