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会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培养学生能力,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在学院党政领导,学工办和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全院性学生群众组织。为帮助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心时政和学院大事,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质要求:热心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质要求:身心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五)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六)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
二、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
(一)学生自荐: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院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介绍,有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团总支递交自荐书,介绍本人情况,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看法与意见。
(二)学生会干部推荐:通过工作相处,在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办事能力、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成员参与选拔。
(三)老师推荐:按照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择优推荐。
(四)公开竞聘:个人准备竞聘材料,通过公开竞聘演讲,选拔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办法
(一) 院学生会常委选拔办法
1、选拔条件:
院学生会常委包括主席团成员和各部主要负责人。院学生会常委候选人除具备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是上一届院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或院级社团负责人。
(2)学习成绩良好,在上学期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
(3)在原职务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基础好。
2、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团委提出选拔方案,在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后,进入选拔程序。
(1)荐:上届学生会常委会在每年迎新工作结束后,对常委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讨论通过后,经主席团提名,报学院团总支审核。
(2)审:团总支征求意见,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业绩,提出审核意见,于十月中上旬报院领导审查。
(3)选:常委候选人通过差额预选,等额正式选举的办法,于十月中下旬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常委成员。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常委会根据各部门职能确定常委分工,报请党总支同意后进行公示、任职。
(二)院学生会副部长选拔办法
1、选拔条件:
院学生会副部长候选人除具备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副部长候选人原则上是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或院级社团成员。
(2)学习成绩良好,在上学期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
(3)在工作期间,遵守纪律,听从安排,业绩突出,群众基础好。
2、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团总支提出选拔方案,在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后,进入选拔程序。
(1)荐:由个人自荐、前任干部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候选人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填写《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上报学院团总支审核。
(2)审:学院团总支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业绩,征求团总支和辅导员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时要考虑学生的代表性,按照一个岗位推荐2—3名候选人竞聘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名单。
(3)评:三月中下旬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竞聘,通过竞职演说展示自己的个人优势、阐述工作目标和规划。演讲时间为3-5分钟。
学生工办、学生会常委、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提问,通过答辩,考察其对本部门职能认识及熟悉程度、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原则上问题为2-3个,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4)定:学院团总支根据评委会意见,结合岗位职能要求和设置,研究提出副部长拟任人员名单,报请学院领导审定。
(三)院学生会干事选拔办法
1、选拔条件:取得我院学籍,遵守学院《学生会章程》,志愿为同学服务的在校学生。
2、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荐:学生会进行纳新时由个人自荐、老师推荐等形式进行报名,候选人填写《院学生会纳新登记表》,通过报名部门,交院学生会常委会审批。
(2)审:院学生会常委会将根据纳新登记表所填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提出候选人名单。
(3)评: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意见。用人意见要充分考虑各系学生的代表性,可以采用候选人进行公开演讲的竞选方式,候选人通过演讲陈述自己的优势,接受提问。
学生会常委根据各部门职能于十月中上旬确定各部干事名单,报院团总支备案。
四、院学生会干部的培养程序
(一)干事:院学生会每年九月份在新生入校时,进行全院范围内的纳新,经过考核程序成为干事。学生会干事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工作,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二)副部长:干事经过锻炼培养,优秀者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学生会干部中期调整时选拔为副部长。副部长须协助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对本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学生会整体工作。
(三)常委:副部长经过至少半年的培养考察,优秀者可在学生会换届时,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当选常委。常委须协助团委落实学生会事务,指导学生会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五、院学生会干部的培养方式
学院重视学生会干部的培养,开展理论学习、专题讲座、工作培训、谈心辅导、社会调研、院系沟通等形式,对学生会干部进行综合素质培养,帮助学生会干部成长成才。
要积极引导学生重视专业学习,坚持“专业学习第一”,通过各种方式,关心、了解学生会干部的专业学习情况,帮助他们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学生会干部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在活动中为学生会争得较大荣誉的学生会干事,由各部部长提名,常委会复议,可授予院级“优秀学生工作者”荣誉称号。创造性地完成院学生会分派的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好评的学生会干部,由各部部长提名,常委会审议,可授予院级“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
院学生会根据授奖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和学习成绩,择优推荐参加各种奖学金、院级以上先进的评选,并根据学生党员发展标准,积极向各系党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每年十月下旬,对学生会干部进行一次党建知识培训,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六、院学生会干部辞职、停职、离职、解职规定
1、辞职:
院学生会常委成员辞职,须由本人向院团总支递交书面辞呈,经学工办、团总支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
副部长辞职,须向院团总支递交书面辞呈,经团总支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
干事辞职,须向部长提出,经常委会批准后方可辞职。
当事人提出辞职后,相关部门在一周内研究答复。在辞职未获批准前,当事人仍要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停职:
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在学期末考试出现两门考试课不及格者,由主管部门暂停其职务,离开岗位一学期,专心学习。一学期后视学习成绩情况,由常委会提出其是否复职的意见。
3、解职:
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因工作失职造成较重后果者,可以解职。解职须由常委会提出建议,院团总支研究后,报院领导核准。
4、离职:
院学生会干事不按要求参加各种活动和会议,连续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一学期累计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离职。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外国语学院团总支
二0二三年六月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外国语学院 院学生会纳新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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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政治 面貌 |
贴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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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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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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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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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部门 |
第二志愿 部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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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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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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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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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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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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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报名同学9月12日18:30之前将登记表提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都林楼51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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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外国语学院
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
注:该表填写后可以另附其它详细材料。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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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班级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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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拟竞聘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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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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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竞聘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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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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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