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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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院字[2016]36号
各系(部)、各部门:
2016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更好地服务学生,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与管理,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营造健康有序、生动活泼的文明离校氛围,请相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相互配合,使毕业生能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温暖离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
1.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毕业生离校工作;
2.收学生证;
3.对毕业生违纪情况进行审核;
4.完成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5.清查学生公寓设备,对公物损坏情况落实赔偿;
6.加强学生公寓值班,对毕业生入住情况做详细登记;
7.组织召开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8.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
(二)团委
1.营造毕业生离校期间校园健康文明气氛;
2.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就业指导中心
1.办理、发放毕业生报到证;
2.继续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确保派遣工作;
3.做好毕业生跟踪回访;
4.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接受、转寄;
5.办理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发放。
(四)教务处
1.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
2.清缴书费欠款,将书费明细发至财务处及各系(部)。
(五)保卫处
1.加强值班和日常巡逻,防范并处理突发事件;
2.办理户籍迁移相关手续。
(六)财务处
1.核准毕业生各项欠费,将准确欠费数据通知各系(部);
2.做好相关费用收取和退还。
(七)图书馆
办理毕业生图书借阅归还手续。
(八)各系(部)
1.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
2.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装档、转交工作;
3.告知毕业生,于2016年6月20日前务必到图书馆归还已借图书;
4.安排毕业典礼;
5.核实毕业生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6.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各项手续(学生证丢失的必须有正规报纸上发布的遗失声明材料);
7.协助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动员学生按规定时间离校;
8.组织毕业生照毕业相,将毕业照电子版进行备案;
9.深入毕业生中,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
10.学生党支部书记到组织统战部统一办理毕业生党员档案及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1.毕业生离校前发毕业证。
12.各系(部)学工办要安排好2016年6月12-7月1的由系(部)领导担任总值班的公寓值班安排,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要求按时值班,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二、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
(一)毕业班各班班长从所属系(部)学工办领《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并发给同学认真填写。
(二)毕业班各班长收本班学生《毕业生登记表》、学生证、团员证、《用人单位协议书》、《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三)毕业班各班班长到保卫处、财务处、图书馆、就业指导中心、团委、教材科、学生处、教务处、所属系(部)办理相关手续(最后系部盖章统一领取毕业证,其它程序不做顺序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提前安排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
(二)深入毕业生中,做好组织服务工作。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要求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精神,热情周到地为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可以通过座谈会、走访毕业生等多种形式收集毕业生对母校的建议和意见,并进行整理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对各系(部)报送的毕业生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总汇、分析,并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反馈。要深入挖掘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和考研标兵等毕业生事迹材料。组织召开“传经送宝”经验交流活动,切实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和典型引领作用,通过毕业生的言传身教,增强对在校生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在校生科学规划学业,合理确定自己的职业目标,从而增强在校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教育,组织毕业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有意义的活动。各系(部)组织毕业生以宿舍为单位,在离校前必须宿舍清洁活动,为新生留一间整洁的雅室,通过清理自己的宿舍这一实际行动表达对母校的依依惜别之情;号召毕业生通过小卡片留言等形式,为新学期入住宿舍的学弟学妹留下一份祝福;要深入学生宿舍开展话别活动,为毕业生送去一份祝福;要在毕业生中认真开展好“四留下”活动,即给母校留下好的印象,给低年级同学留下好的榜样,给老师留下好的欣慰,给自己留下好的回忆。
(四)严格管理,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各系(部)要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要求毕业生离校时做到“六不”,即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乱掷杂物、不损坏公物、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保持毕业生的良好形象,为自己的大学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教育毕业生在离校期间为低年级同学做文明守纪的模范,做关心集体的模范,做尊师爱校的模范;学生工作处要严肃纪律,从现在开始,如果毕业生违纪,除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做暂缓毕业处理,同时将不良记录录入全国诚信平台。
(五)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6月26日-6月30日,毕业生于7月1日上午10:00前必须离校,上午11:00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进行最终验收工作(学工办主任不得请假)。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附件: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姓名:_____ _ 系别:_____ _班级:_______ __
学号:_____ _ 电话:______ ___
① 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 (盖章) (2号公寓147) |
② 财务处
(盖章) (财务楼三楼) |
③ 图书馆
(盖章) (图书馆二楼) |
④ 保卫处
(盖章) (西门警务室) |
⑤ 团委
(盖章) (体育馆三楼) |
⑥ 就业指导中心
(盖章) (体育馆三楼) |
⑦ 教材科
(盖章) (旧图书馆1楼) |
⑧ 学生处办公室
(盖章) (2号公寓143) |
⑨ 所属系部
(盖章) |
说明:请各班班长、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最后由系部盖章统一领取毕业证,其它程序不做顺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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