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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专任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2019年04月08日 21: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从20194月起实行专任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励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国家民委、教育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结合体育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体育学院担任班主任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

第三条  班主任工作在体育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体育学院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搞好班级建设,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职责。

第四条  班主任在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班主任个人提出申请后由体育学院配备,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经学校研究批准后统一聘任,原则上每学年聘任一次。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六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及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德才兼备,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第七条  掌握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习指导能力,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八条  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必须承担一个自然班的班主任工作。在职专任教师均有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具有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和承担班主任工作的责任。因此,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时,须有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经历。

第九条 体育学院鼓励和要求广大教师要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这一光荣任务。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十条  专任教师职称评定时,体育学院建立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体育学院党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体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体育学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担任。

第十一条  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时,须有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经历。

第十二条  专任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合分为:学生民主测评30分,考核组评议分70分,总分100分)。

第十三条  专任教师职称评定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专任教师应上报以下工作材料:

(一)每学期的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材料中应有的数据:班级总人数、休学、入伍、特殊群体、欠费生、违纪学生、考研学生等数据);

(二)班主任工作笔记、谈心谈话记录;

(三)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开展的主题班会活动(图文并茂);

(四)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发表一篇思政论文(包括学校的思政论文研讨会);

(五)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作品4-8个项目(2017年之前完成班主任工作的专任教师不必要求上报此项材料)。

以上五项工作缺一不可参加专任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班主任考核范围,也就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第十四条  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合格的教师参加下一轮的投票环节,不合格的教师不参加投票环节,也就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第十五条  投票环节由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进行投票,同意的票数必须达到投票人员的半数以上,方可进入职称评定范畴之内。

第十六条  担任班主任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仅不能参加本年度的职称评定,而且还要解聘其班主任的资格,重新申请担任班主任工作。重新担任班主任两年后,经考核合格再参加投票环节和职称评定环节。

第十七条  在职称评定当年,所带的班级已经毕业的班主任,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仅不能参加本年度的职称评定,而且还要重新申请担任班主任工作,重新担任班主任两年后,经考核合格再参加投票环节和职称评定环节。

第十八条  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在投票环节中如果达不到半数以上票数,也不能参加职称评定。何时达到半数以上票数,方可参加职称评定。

第十九条  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和投票环节,在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开始运行,为体育学院专任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章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适时进行修订。

附: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学生处网站)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办法》(学生处网站)

 

 

 

2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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